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8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7-1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250-3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佳施药期为稻瘿蚊始盛期,作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2、晴天午后施药,对鱼类有毒,避免药液流入到湖泊、河流或鱼糖等水源。 |
产品性能 | |||
1、本品具有较强触杀、胃毒功能和一定的熏蒸作用。2、本品具有乳化性能较好,渗透力较强、药效较迅速、持效期较长等优点。 |
注意事项 | |||
1、产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本品对鱼类有毒,避免药液流入到湖泊、河流或鱼糖。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施药时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2、若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通风处,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即可,若误食,应催吐、洗胃,并迅速就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并迅速就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不宜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2、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3、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药物应密封存放,随用随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