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磷登记证LS20041701-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70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7-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辛硫磷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辛硫磷 phoxim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花生 地下害虫 6000-8000克/亩 沟施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花生播种时沟施,应及时覆土,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花生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内容规定的使用量和施用方法施用。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施药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对蜜蜂、鸟类、鱼类和家蚕高毒,用药时应注意。5、施药时,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在运输途中防止雨淋、日晒,确保包装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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