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5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1200-1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和绵蚜发生始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 |
注意事项 | |||
1、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皮肤和眼睛。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5、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苹果树2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3次;安全间隔期:苹果树30天,十字花科蔬菜叶菜7天。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接触到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接触到眼睛,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带上此标签就医。对医生建议:治疗可采用服用或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如发生中毒,[1]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方法: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种子等混放在一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