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5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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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微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硫磺 | sulfur | 31%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14% |
福美双 | thiram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炭疽病 | 600-7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本品,应在苹果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在发病初期使用,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稀释本品均匀喷雾,施用间隔期一般为10天,在雨季应适当缩短用药间隔期。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主要用于苹果树防治炭疽病。在病菌侵染初期连续使用本品可有效仰制病害发生,效果显著。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病害,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铜、汞及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使用时适当降低浓度及使用次数。4、本品为低毒,使用时应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作用时戴口罩、防护镜、防止口鼻吸入。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要冲洗15分钟;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