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氟铃脲登记证LS20041451-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145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5-3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甲维·氟铃脲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维·氟铃脲登记证LS20041451-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甜菜夜蛾 40-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害虫发生始盛期,每亩使用本品40-60毫升,兑水全株茎叶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1.本品是根据鳞翅目害虫为害特点,选用甲氨基阿维菌素与特异性杀虫剂氟铃脲精心组合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双重作用,害虫着药后,1-2小时停止进食,不再危害作物,6小时内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中毒,1天左右达到死虫高峰。2.本品高活性成分可在植物表皮下沉积,形成二次杀虫高峰,虫卵兼杀,一次用药可控制害虫14天以上,省工省力。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3.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