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3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5-11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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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90-1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大豆1-3叶期杂草2-3叶期用药,兑水30-40公斤,喷药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该公司生产的二苯醚类大豆田选择性阔叶杂草除草剂,本品施药后可很快被植物叶部吸收而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导致杂草迅速枯萎死亡,本品对春大豆田中的铁苋菜、反枝苋、藜、蓼、茼麻、鸭跖草、龙葵、苍耳、鬼针草等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2]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谷子、高粱等,有不同程度药害。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4]、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能施药. [5]、本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在干旱或不良环境下施药,大豆叶片有时会有轻度抑制或皱缩,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急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晴,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重者就医。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无特效解毒剂,请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且避免用铁、铝制品盛放药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