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3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5-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敌百虫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赫农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敌百虫 | trichlorfon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20-1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亩用本产品兑水5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2、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应随配随用,避免失效。 |
产品性能 | |||
敌百虫是一种毒性低的有机磷杀虫剂。在弱碱液中可转变为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植物有渗透性。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防治效果,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为低毒农药。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2、使用时应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入口和溅入眼内,避免污染衣物。3、桑园、蚕室附近以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安全间隔期:甘蓝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油菜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萝卜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人中毒后全血胆碱酯酶下降。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如中毒克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胸闷、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甚至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等。如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临床解毒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应急电话:021-6267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易燃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远离火源及热源。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勿与食品、药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以免发生意外。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