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08-144毫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潜叶蛾 | 550-11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红蜘蛛 | 550-11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锈壁虱 | 1100-22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梨木虱 | 400-83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288-432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红蜘蛛 | 144-216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兼治 | 喷雾 |
苹果树 | 二斑叶螨 | 830-11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550-11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红蜘蛛 | 830-166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兼治 | 喷雾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144-288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144-288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害虫低龄期或发生初期开始用药,用药次数及间隔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虫发生情况而定。 |
产品性能 | |||
1、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可渗入植物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持效期较长。2、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害虫触药或经口后立即停止取食不再为害作物,具体症状:抽搐、麻痹、翻滚、扭曲、落地、吐水、表面不光泽,在阳光照射下大量失水萎缩、变黑、直至死亡。3、持效期较长,不易产生抗药性,对环境相对友好。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棉花和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4、使用本品时需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与肌肤接触。施药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施药后喷雾器械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废药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剩余药液应在短期内用掉否则按废液处理。6、于害虫低龄期或发生初期开始用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送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 2、远离火源、水源,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3、加锁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运输中应避免倒置、暴晒、雨淋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