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12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敌瘟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敌瘟磷 | edifenph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11-133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病害发生的初期施用,当稻瘟病持续流行时更应每隔7-10天用药一次。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防治水稻各生育期的稻瘟病如秧苗苗瘟、插秧后的叶瘟和抽穗后的穗茎瘟等,均有防效。 |
注意事项 | |||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手套及口罩,禁止吸烟、饮食。2、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3、为保证施药者安全,不要在炎热天气中施药,如需在盛夏施药,应选择气温较低的早晨、上午或者傍晚时间。4、一次连续施药时间不要过长,夏季施药应注意休息和防暑降温。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敌稗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用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手部、脸部及其它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如误用发生中毒现象(症状为眩目、头痛、呕吐、腹泻等),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中毒者须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并保持身体温暖;应饮用含大量医用活性碳的水。解毒剂为硫酸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本剂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和远离种子、食物、饲料、饮水、火及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并锁紧,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