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9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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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九洲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喷药的最佳时期为春大豆出苗后而阔叶杂草未超过5厘米或4片叶龄,当嫩草生长活跃时使用,效果更为理想。2、喷雾时,每亩兑水量在20公斤以上,应使药液完全覆盖杂草,以达到最佳除草效果。 |
产品性能 | |||
氟磺胺草醚是一种触杀型除草剂,防除大豆田苗后的阔叶杂草。可防除鸭趾草、铁苋菜、反枝苋、藜、鲤肠、青箱、蓼、苘麻、龙葵、苍耳、圆叶牵牛、鬼针草等。 |
注意事项 | |||
1、在每个生长季节最多施药一次。2、作物需重播时,则只能播种大豆。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故需注意后茬作物,后茬作物发生的程度,主要受气候和土壤结构不同的影响。在规定的使用剂量下施药后4个月,才可播种小麦,10个月后才可播种玉米,一年后可安全播种水稻和棉花。高梁、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3、在推荐的使用浓度下,对大豆不产生药害,叶部只有轻微黄斑点或皱纹,5-7天后迅速恢复正常,不影响大豆产量,施药4—6小时不影响药效,快下雨时不要施药。4、在干旱气候下,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活跃时,不要施药,施药区不要放牧,不能割处理过的杂草饲养家畜。5、喷雾勿落在其它作物上,除大豆外,其它作物会受到损伤,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洗净。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请立即擦掉并用清水冲洗。3、如误服此药剂,请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后,贮存在0℃以上,并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2.搬运和使用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3.贮存、运输和使用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或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