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7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施药,每10天左右施药以次,可连续用药3-4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二元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作用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及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