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7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乙甲·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11%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最好。最迟也应该在三龄期以前使用本品,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叶片上,保持田间水层3~4厘米3~5天。2.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地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的虫口数有一定的控制作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使用一次,可连续使用1-2次。 3. 提倡早上8点前或下午5点后施药,效果可以提高。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还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和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4.本品对烟草敏感,不宜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8.为减缓害虫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送医院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