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6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11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琥·铝·甲霜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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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乙膦酸铝 | fosetyl-aluminium | 6% |
琥胶肥酸铜 | copper(succinate+glutarate+adipate) | 30% |
甲霜灵 | metalaxyl | 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77-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病害发生初期,使用本品全株茎叶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1.本品内含的杀菌阳离子与病原菌细胞膜上的K+、H+发生置换反应,使病原菌细胞膜上蛋白质凝固,同时部分杀菌阳离子渗入细胞内与某些酶结合,影响RNA合成,杀灭病菌。2.本品具有内吸传导治疗和保护功能,能被植物体的根、茎、叶等部位吸收,在植物体内进行传导,杀灭已侵入植物体内的病原菌,同时能在植物体表形成杀菌药膜,杀死植物体表病菌,保护作物免受病菌的侵染。3.本品导入先进生产工艺,粉体颗粒超微,悬浮率高,展着吸附力强,耐雨水冲刷,持效期长。4.本品对作物生长有刺激作用,促进生长,提高抗逆性。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应配戴面罩,覆盖口及鼻;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时药液浓度不得过大 否则易产生药害。4.勿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5.本品易吸潮结块,贮运中应注意密封干燥保存。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皮肤接触引起皮炎、溃疡等。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琥胶肥酸铜中毒,请立即催吐、洗胃,解毒剂为依地酸二钠钙。若判断为三乙膦酸铝中毒,请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为甲霜灵中毒,可服活性炭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