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5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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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蓝紫色油状物,熔点0℃,沸点>200℃,比重 1.1358(20℃),水中溶解度 223毫克/升(25℃),能溶解在多种有机溶剂中。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作用为抑制敏感植物的蛋白质合成。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 正确开启包装,使用过的包装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2. 生产过程中应穿长袖上衣长裤、当戴上眼镜、防毒面具、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等严禁流入河流、池塘等地,以免对环境产生污染。4.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应用沙子掩盖或使用泡沫灭火器处理。5.配完制剂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清洗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皮和仓库。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