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3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2-10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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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无色晶体,熔点220-221℃,蒸气压<0.1mPa(50℃),密度1.28g/ml(20℃),溶 解度水(/L,20℃)约50,600(pH7)(20℃,mg/L),50℃下保存6个月以上, 见光分解,酸碱介质中不易水解。可以用于加工阔叶作物田苗后选择性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2、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及拖拉、摩擦、撞击,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撒漏。 3、本品一旦引燃,救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在防爆掩蔽处进行灭火操作,注意防止烧伤。可用的灭火剂:水、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4、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治疗。误服饮用大量清水,保持安静,立即携标签送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