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2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氟胺·烯禾啶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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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12.5% |
烯禾啶 | sethoxydim | 8.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3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杂草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对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2.禾阔双杀,一次施药无需添加其他除草剂。3.吸收快,施药后能被杂草迅速吸收。4.抗干旱,添加独特助剂,在干旱条件下仍能发挥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防除杂草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