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2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9%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服用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