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2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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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主要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与碱性、强酸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尚无专门解毒药,医生可根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