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1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咪乙·异噁松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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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噁草松 | clomazone | 36%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90-140克/亩(东北地区)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于春大豆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一次;或者苗后2-3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异噁唑啉酮类混配除草剂。施药后禾本科和阔叶杂草虽能萌芽出土,但由于没有色素而成白苗,并在短期内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玉米、小麦、油菜、高梁、水稻、西瓜、马铃薯、茄子、大葱、辣椒、白菜、甜菜、柳树敏感。喷药时注意风向、风速,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产生药害。2、喷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避免产生飘移药害。3、用量大于125毫升/亩,间隔12个月种植小麦、大麦、烟草。间隔18个月种植棉花、向日葵。间隔24个月种植高粱、谷子、水稻。间隔 36个月种植马铃薯。 4、本品不可同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6、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7、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请医生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