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胺苯磺隆登记证LS20031834-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18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3-12-8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胺苯磺隆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胺苯磺隆登记证LS20031834-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胺苯磺隆 ethametsulfuron 9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1、本产品为白色粉末,为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该药通过植物的叶和根吸收,施药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1-3周后出现坏死现象。2、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3、使用本品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4、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7、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鼻、咽喉、皮肤有轻微的刺激作用,摄入量不大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使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如发现中毒现象,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