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16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0-2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丁·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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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五常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30% |
扑草净 | prometryn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平方米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苗床播种覆土后,每亩兑水15千克,搅拌均匀后,均匀喷施在100平方米的苗床上。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主要用于水稻旱育苗田封闭除草,可以防除苗床中的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2、床面不得有积水,以免发生药害。3、种子上面的覆土不得薄于0.5厘米,不能用砂土。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皮肤长时间沾染本品会出现红肿、痛痒、恶心等。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误食要速饮大量清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儿童和明火,并加锁。不得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和饲料等混贮混运。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