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15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0-1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1.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原粮 | 储粮害虫 | 1500-2500克/1000千克原粮 | 拌粮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对晒干的原粮和种粮可直接按比例加入药剂与储粮搅拌均匀,或分层施药,先施于底层,每隔30-40厘米施一层。然后在上层适当增加药量,后用洁净麻袋覆盖。2、施药时禁止吸烟。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储粮杀虫防护剂。对储粮害虫具有触杀、胃毒、拒食和驱避等多层作用。防效迅速、药效期较长、使用安全,可直接拌入原粮和籽粮中 。主要用于防治危害原粮的玉米象、谷蠢、赤拟谷盗、长角谷盗、锯谷盗、书虱、蛾类等主要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2.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3. 本品推荐在原粮中最高残留量为8克/立方米以下,施药后安全间隔期不少于一年,如测定残留超过8克/立方米,注意控制糠中的残留量。4. 喷施本药剂,不可将整堆粮食的总量施于局部部位。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等同贮同运。用完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