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10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5-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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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天环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害虫初发期施药,每季最多用药4次,每次施药间隔7天。在大风天气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辛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含有高渗剂氮酮(含量:2.0%),可增加产品的渗透性。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用药4次。安全间隔期5天。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施药完毕要洗澡更衣。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防止飘移到这些作物上。6、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7、本品对有益生物有毒,勿使药液污染池塘河道等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症状。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治疗:用阿托品1~5mg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的通风处。沾附皮肤、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严格管理药剂,应避光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中。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