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8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4-18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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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7%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害虫虫卵孵始盛期至成虫期喷施。本品中辛硫磷遇光易分解,田间使用宜在傍晚或阴天进行,以免分解失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而且杀虫作用速度较快,并能延缓害虫抗性,减少用药量,当害虫接触药物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2、本品对烟草、薯类、某些豆类、黄瓜等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并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应避免在桑园、水域、作物开花期使用。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中度中毒:外剧烈呕吐、腹痛、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还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急救: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 2、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 应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应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过量。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