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8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4-2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除虫菊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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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南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除虫菊素 | pyrethrins | 7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1.本品为本品为天然除虫菊的提取物,内含除虫菊酯、瓜菊酯和茉酮菊酯。对昆虫具有触杀和忌避活性,且在自然环境中易降解。可用于加工成各种剂型的终端产品,防治农林、储粮、庭院、园艺等领域的害虫。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2.本品为浅黄色油状粘稠物,蒸气压极低,相对密度(20℃)0.95-1.01,PH值4-7,25℃时易溶于乙醇、甲醇、石油醚、煤油等有机溶剂,不溶于水,在紫外光、高温、强碱性和强酸性下不稳定。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属可燃有毒液体,不具有易爆性和腐蚀性。遇高热、明火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如着火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灭火,勿用水灭火。2. 本品对鱼、蜂、蚕及其它水生生物有毒,避免流入河道、鱼塘、湖泊等水域。3. 加工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接触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万一发生 泄露或遗洒,可用干布擦净,然后用水冲洗。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 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 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2.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要催吐,以免导致吸入性肺炎。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需在10℃以下避光密封贮存,并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过程中避强光直射和热源。远离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药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