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6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3-2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使用。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和渗透作用,可防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水稻二化螟等害虫有较强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