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3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2-25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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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旺世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克/亩 | 土壤喷雾 |
夏大豆 | 部分阔叶杂草 | 80-100克/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宜于播种后1-2天内土壤均匀喷雾。2.谷子、高粱、黄瓜、韭菜、菠菜等对该药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田。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旱田作物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干扰植物体内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最后枯死。 |
注意事项 | |||
1.每个作物周期只能使用1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抽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便丢弃,也不可作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大量饮水,并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