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15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萘乙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五常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萘乙酸 | 1-naphthyl acetic acid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调节生长 | 500-750倍液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产品主要用于水稻秧田,起到调节水稻秧苗生长的作用。用喷雾器茎叶喷雾,施药后正常管理。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主要用于调节水稻秧苗生长,能使其快速生根,根多根壮,茎叶茂盛,增强抗逆性、促进早熟,提高抗病能力。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一定要在水稻秧苗3叶期前使用。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施用。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额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皮肤红肿、痛痒、恶心、头痛、出汗、昏迷等。急救方法:皮肤沾染,速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食要速饮大量清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0℃以上的室内,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混贮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