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300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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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苗期(大豆1—2复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100—140克,兑水40-60升,茎叶喷雾处理。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苗后早期春大豆田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 ,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3.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均不能在施用咪草烟三年内种植。4.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5、每季作物最多只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有药液触及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并换洗衣物;如有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藏运输过程中,应密封,远离火源、热源,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同储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