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2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12-10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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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6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应在水稻秧苗移栽4天以后使用,丁草胺对二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必须掌握在稗草一叶一心期以前使用。田水不要淹没秧苗心叶。 |
产品性能 | |||
1.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酰胺类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幼芽吸收,根部吸收水量较少,在杂草内部抑制蛋白质的合成而使杂草死亡。2.本制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对芽期及二叶前的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二叶期以上的杂草防除效果下降,能防除稗草、马唐、看麦娘、千金子、碎米莎草、异型莎草、水莎草、萤蔺、牛毛毡、水苋、节节菜、陌上菜等杂草,持效期40天以上。 |
注意事项 | |||
1.丁草胺对稻田瓜皮草防效较差,连续使用易引起这类杂草大量发生,应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2.丁草胺对鱼类毒性较强,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不要把残药或洗涤水倒入湖泊、河流或小溪等水源。施药后药彻底清洗喷雾器,防止丁草胺危害其他作物。3.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喷雾时请顺风向进行。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若药液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若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立即送医院,本品无特定解毒剂,需对症治疗。4.若吸入中毒,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粮食、食品、饲料、种子和饮料等同贮、同运。2.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