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2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11-18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杀铃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铃脲 | triflumuron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好防治时期。一般在害虫卵孵盛期及幼虫期用药防治效果最佳。使用时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苯甲酰基脲类农药,能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以胃毒为主,对防治金纹细蛾、菜青虫、小菜蛾效果明显。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2.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大。3.本品对蚕高毒,蚕区禁用。对蟹、虾生长发育有害,使用时请注意。4.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防止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5.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催吐,并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及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化肥、饲料、饮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