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16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6-21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盛世基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每亩兑水60公斤左右稀释,均匀茎叶喷雾,现配现用。2.在虫卵孵化盛期,幼虫2-3龄时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药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昏、乏力、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血压下降、呼吸困难。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可洗胃,解毒剂可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