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15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5-1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4%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1-4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菜青虫一龄幼虫高峰期用药。每亩用本制剂21~42克兑水50~60公斤喷雾防治。用药时要喷雾均匀。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有毒不要与食物混放。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高效氯氰菊酯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为何种中毒,如为阿维菌素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