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烯禾啶登记证LS20020710-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710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烯禾啶 毒性: 低毒

除草剂烯禾啶登记证LS20020710-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禾啶 sethoxydim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35-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田间大部分禾本科杂草3~5叶期,按亩需药量对水10~20升,选无风天气,进行茎叶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春大豆田,有效防除稗草、狗尾草、野燕麦、马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可混性强,但在混用时,应现混现用,否则可能会影响药效。2.水稻、玉米、小麦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让。3.天气干旱时,杂草萎蔫,请酌情增加药量及水量。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65%时,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4.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干旱、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施药后3~4小时遇雨可能会影响药效。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7.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9.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不会引起全身中毒。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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