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腈·三唑磷登记证LS2002072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07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4-12-1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腈·三唑磷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氟腈·三唑磷登记证LS2002072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三唑磷 triazophos 20%
氟虫腈 fipronil 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三化螟 8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7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50-7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用药,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虫腈和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活性较高、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药效稳定、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在水稻上每季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严禁在非登记的蜜源作物上使用。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6、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应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见贮运方法)7、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大量误服一般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另外,苯巴比妥药物可缓解氟虫腈中毒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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