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07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31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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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害虫卵盛孵早期每亩兑水75千克,叶面均匀喷雾。2、防治棉铃虫于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兼杀卵活性。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但能较迅速地渗入叶片组织,不易被雨水冲刷,可防治叶背面的吸吮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高粱和苜蓿有药害,对佛手、石榴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4、使用时严格遵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上述情况,必要时请到医院就医。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火。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