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063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5%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螨发生情况而定2. 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复合型杀螨剂,具有较好的胃毒、触杀作用,对苹果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