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055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渭南经济开发区望康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200-2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用药。2、注意喷雾均匀。3、棉花生长早期容易产生药害,应先试验后用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灭多威为内吸性杀虫剂,通过触杀和胃毒防治害虫,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对防治棉花棉铃虫等害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在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物、饮料、饲料同贮同运。4、在使用及搬运过程中防止误食和吸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