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024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开始用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附着性较好,渗透力较强,持效期较长,药效稳定性较高,能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6、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7、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大量误服一般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