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02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4-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12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要防止漂移。2、防治菜青虫可根据虫害情况连续用药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面持效期较短,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
注意事项 | |||
1、在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可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