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84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苯·苄·异丙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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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22% |
异丙甲草胺 | metolachlor | 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多年生杂草 | 40-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水稻抛秧后5天左右,以秧苗活棵扎根后,稗草一叶一心前施药效果最佳。2. 先将本药剂拌入1公斤左右细土中,再混拌在15公斤左右细土(或尿素)中,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抛秧田除草剂,三元组分互配,能有效防除水田稗草、牛毛毡、鸭舌草、异型莎草、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矮慈姑、陌上菜等一年生或多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好,选择性强,施药后有效成分迅速被杂草吸收,产生作用,封杀未出土杂草,抑制细胞分裂和生长直至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能超剂量使用,不可重复施药。2、经处理过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姑、荸荠、蔬菜、席草田排水。3、施药时田面应平整,田内保持3-5厘米浅水层,但不能淹没稻苗心叶,保水5-7天,切忌深水或断水。 4、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或升温,会对秧苗生长发育暂时抑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5、禁止使用喷雾法; 沙壤田、漏水田不宜使用。6、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抛秧田使用。7、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8、对蜜蜂、家蚕生物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免污染蜂场、桑园、鱼塘和河流。9、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