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苯·苄·异丙甲登记证LS2001843-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184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苯·苄·异丙甲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苯·苄·异丙甲登记证LS2001843-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22%
异丙甲草胺 metolachlor 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水稻抛秧田 多年生杂草 40-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 水稻抛秧后5天左右,以秧苗活棵扎根后,稗草一叶一心前施药效果最佳。2. 先将本药剂拌入1公斤左右细土中,再混拌在15公斤左右细土(或尿素)中,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抛秧田除草剂,三元组分互配,能有效防除水田稗草、牛毛毡、鸭舌草、异型莎草、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泽泻、水苋菜、雨久花、矮慈姑、陌上菜等一年生或多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好,选择性强,施药后有效成分迅速被杂草吸收,产生作用,封杀未出土杂草,抑制细胞分裂和生长直至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超剂量使用,不可重复施药。2、经处理过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姑、荸荠、蔬菜、席草田排水。3、施药时田面应平整,田内保持3-5厘米浅水层,但不能淹没稻苗心叶,保水5-7天,切忌深水或断水。 4、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或升温,会对秧苗生长发育暂时抑制作用,加强田间管理,温度正常后7-10天内可恢复生长。5、禁止使用喷雾法; 沙壤田、漏水田不宜使用。6、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抛秧田使用。7、撒药时应注意防护,穿好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8、对蜜蜂、家蚕生物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免污染蜂场、桑园、鱼塘和河流。9、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如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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