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85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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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每亩用水量50公斤左右,均匀定向喷雾。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及柑橘树的茎叶上。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广谱、高效、低毒、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能通过植物绿色组织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可广泛用于柑橘园等经济作物的一年生杂草及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用溶解于清水,直至泡沫消失为止,以免降低药效;2.施药时应避免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每季使用一次;4.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5.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匀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7.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8.天气干燥,杂草枯萎,可酌情增加用水量。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用大量清水清洗;冲洗时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送医院就诊。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药液不能与铁质容器直接接触,以免降低活性;2.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潮,不宜与碱性物质混放;3.运输过程中防震、防晒、防雨淋;4.本剂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5.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