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63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240毫升/亩 | 灌根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刺吸式口器害虫在低龄若虫期施药效果最佳,每亩按推荐剂量对水50公斤,均匀喷雾。2、其它害虫在低龄幼虫期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韭菜韭蛆、棉花蚜虫、苹果树棉蚜、桃小食心虫、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3、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叶菜7天,3次;苹果30天,2次;水稻7天,2次;棉花,21天,4次;韭菜7天,3次。4、在蚕桑地区和鸟类保护区不得使用,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5、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6、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请勿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