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40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伏杀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伏杀硫磷 | phosalone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能直接用于作物及其他无关场所。 |
产品性能 | |||
伏杀硫磷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的杀虫剂,有内渗作用,无内吸传导作用。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伏杀硫磷原药不能直接使用于作物及其他场所,需加工成乳油、可湿性粉剂或者其他剂型方可使用。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仓库和生产厂区应配备消防器材,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向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5、孕妇有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