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41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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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克/亩 | 定向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选择无风或微风晴天,压低喷头定向均匀喷雾。1.本品为灭生型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柑橘树叶片及邻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 施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会降低。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杀草谱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
注意事项 | |||
1. 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 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可提高除草效果。3. 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应选择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严防潮湿、受热、日晒;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