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30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苦参碱 | matrine | 0.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00-167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盛发期施药,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植物源低毒杀虫剂,本品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身体暴露部分,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2.使用前将药瓶倒置振摇,少量易溶于水的沉淀不影响药效。施药时均匀喷雾,喷及全株,直喷虫体。3.应避开中午强阳光照射时喷施本农药,以保证药效。4.本品禁止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蜜蜂、家蚕及某些鱼类敏感,禁止在蚕桑树园区使用,使用时应远离畜禽、鱼塘和蜜源植物,施药后不得在水塘里清洗药械。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痛、恶心。2.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食中毒,出现口渴、苦涩应立即饮用大量冷开水,并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和热源。本品易燃,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防止雨淋和日晒。本品不得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贮存。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