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2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9-20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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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绵蚜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韭菜 | 根蛆 | 225-300毫升/亩 | 灌根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韭菜根蛆、苹果树绵蚜发生初期,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 本品对烟草敏感,对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适用于韭菜根蛆、苹果树绵蚜、水稻飞虱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水稻和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2次和3次。2、使用前务请细心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避免抗性提高,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剂。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轻度中毒表现为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中度中毒抽搐、呼吸困难,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2、接触到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若接触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3、若已有中毒症状,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根据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制剂易燃,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剧烈撞击。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