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249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苯·苄·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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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草胺 | alachlor | 8%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6%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50克/亩(南方地区)60-80克/亩(北方地区) | 直接撒施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50克/亩(南方地区)60-80克/亩(北方地区) | 直接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插秧田泡田后,插秧前3-4天或插秧后5-7天施药,施药时水层5厘米左右,直接抛撒即可,保水5-7天。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甲草胺原药三元混配而成的泡腾除草剂。苯噻酰草胺属酰苯胺类除草剂,是细胞生长和分裂抑制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芽前和芽后除草;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在杂草芽前和芽后除草。甲草胺属酰胺类除草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是通过杂草的芽鞘吸收,根部和种子也可有少量吸收。三者混配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田地面一定要平整,排灌水一定要畅通。2、青苔、藻类、水绵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3、乳苗和小苗抛秧田不宜使用,水温低于10摄氏度时慎用。4、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有迷糊、恶心等症状。误服立即催吐、洗胃,送医院对症治疗。口鼻吸入应喝大量清水并催吐,严重者要洗胃治疗。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滴加眼药水进行治疗。皮肤粘附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