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158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苄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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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通州正大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2.7%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17.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防治适期:抛秧后5-7天用药1次。使用方法:撒施。勿在大风大雨天气用药,施药后大雨需酌情补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与丙草胺复配而成的除草剂,具有低毒、较安全的特点,能有效防治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喷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4、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清洗药械的废水不要倒入池塘、河流中,以免污染水源。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出现恶心、头晕等症状。急救措施:如有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救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引吐,无专门的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