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116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甲拌磷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拌磷 | phorate | 5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70-90(药种比) | 浸种、拌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种子处理为每千克种子用本品11-15克加适量水与棉种反复搅拌均匀,拌后闷种,晒干备用,注意防毒安全,严禁喷雾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甲拌磷 进入植物体后,受植物代谢的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氧化物(亚砜、砜),昆 虫取食后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从而破坏了正常 的神经冲动传导,而导致中毒,直至死亡。由于甲拌磷及其代谢物形成的更毒的氧化物,在植物体内能保持较长的时间(约1-2个月,甚至更长),因此药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只准用于浸种、拌种,严禁喷雾使用。 2、本品对人、畜剧毒,只限用于棉花等作物浸种、拌种,不准用于蔬菜、茶树、瓜果、桑树、中药材等作物。严禁喷雾使用。3、拌种、播种时要注意安全防护,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以防中毒。4、在肥水过大的情况下若甲拌磷用量过大,会推迟棉花的成熟期,必须加以注意。5、药械器具不得在生活用水和养鱼塘内清洗。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操作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花期。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中毒急救:[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